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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阳
天空的颜色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,紫阳之所以叫做紫阳,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射下来,多彩斑斓,当然,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。
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,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阳城内。同时,为在紫阳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,敞开了大门,于是,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,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。
紫阳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,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,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!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,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。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,老幼妇孺的目光里露出了世界末日一样的惊恐。
话说,那闻家人,在以前,为了高卑的国事,曾经都是兢兢业业,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,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,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。可以说,在老百姓的心里,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。
可是,现在完全不一样了。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,无耻。
哪怕为了谋权,也不该与狼为伍,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。
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,似乎才恍然大悟,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敏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。
朱璃这么做,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,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。而只是因为,朱璃料定了,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敏的人。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,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,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。
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,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,绝对是个群雄突起,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。民可载舟,亦可覆舟。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,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。
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,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交差的话,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,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。
太阳在山坳的东边露出了鱼肚白。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,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,仿佛挥之不去。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,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,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。
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,呼吸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,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,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。
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,可以听见一道低吟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。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,那么的美,唱作诗来,像那最能迷惑女子的吟游诗人一般,充满绯色的靡光,听着的人,都不禁面臊耳红。
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,放眼整个军营里,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,能有谁?
紧随高贞的诗句,有个帐篷,一夜的萎靡放荡声音,响了一宿以后,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,再次激荡了起来。
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,转头看过去,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,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。
低声的,高贞喊了句:“掀开。”
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,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。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。伴随射入帐篷内部的阳光,里面的狼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。
两个女子,一高一胖,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,被五花大绑在了床上。她们的嘴巴被布条塞住,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,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脱落了,露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。
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,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。
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,喘着气说:“三爷的人,都没有走,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。”
在这个节骨眼上,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。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。朱璃再怎样,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。更有可能的是,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,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,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。
“是个聪明的奴才啊。”高贞叹。
要说这个马维,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。
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,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。
李敏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,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。
“王爷。”春梅、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。
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春梅那儿扫了下之后,说:“去吧,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。”
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。
李敏咬了一口高卑国军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,天气冷,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,都能咬断牙那种。
朱隶看着,心口都快疼起来了,说她:“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?”
“喝什么粥?这个天气,吃粥根本不抵用,一会儿就饿。难道,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?王爷,我知道你心疼。可是,现在这个状况,根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。敏儿很清楚,这会儿享受清福,到时候,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。”
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,切中命害,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,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,北燕首当其冲,两面受敌,只怕他们夫妇俩,都不用有好日子过了。
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,一方面,或许可以登峰造极,享尽荣华富贵,可另一方面,不可避免的,一生中充满了杀戮,成败,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。
当然,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,只不过都是被人逼出来的。不对敌人冷酷,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?不可能。
日子苦的话,其实她都不怕的。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日子。没得吃,上山挖野菜的日子都有过。
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,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,坐下来后,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,泡在煮开的马奶里,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。
两个人安静的,没有任何声音,对于他们来说,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,倒更像是老夫老妻似的了。李敏不禁想,哪天,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,她变成了老太太,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,可能这一生,都没有什么遗憾了。
刚好,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,说:“等哪天,天下太平,世态平稳,百姓安康乐业。我们带着孩子,找个世外桃源,日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。”
“你挑水,我织布吗?”李敏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。
“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,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。”
看来,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,对于吃什么,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。
整个吃货,贪吃鬼。李敏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,说:“你怎么这么爱吃?”
“民以食为天。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。我看你做的菜,样样都讲究,色香味俱全,要营养,要健康。”
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,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。
有人说,夫妻做长久了,相处的时间越长,互相影响之下,夫妻越来越像,叫做潜移默化,夫妻相。长相不说,但是,性格上,做事情上,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。
其实,真要较真的话,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,根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。与他在一块儿,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。他肩头的担子,太重了。比起她猫爹,还要重。
所以,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日子,她只要想一想,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,伸手一抓全是泡沫。
“再说吧。”李敏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。
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,微张的嘴,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。
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。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,多说不如多做。花言巧语的事,他其实是最不屑的。不能做到的事情,不要轻易给人承诺。君子一言,是为九鼎。
见他那边没有声音,他是什么性情的一个人,她能不了解吗?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,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。她不想给他压力,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,大家都平平安安的,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。
“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?”
他来找她,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。
“你爹,国王,说了,说你可以留下来。”
李敏听这话就瞥他那边:“你呢?你不同意?”
“我想听听,你究竟想做什么。”
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,比她爹更了解她。她说给公孙那些话,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,是没有错。另一部分,有些理由,她不好直接说。毕竟,这是个男权社会,女人说话做事,太要强,不懂得迂回,不懂得婉转,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,不要说古代,在现代,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“王爷。”李敏道,“妾身这不是不说,只是不太好说。像上次妾身打算弄个大药庄,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,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。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,哪怕是才华横溢,都是寸步维艰的。”
听她这话,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。李敏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,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,情愿要优先用男的,也不想用女的。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,照顾家庭,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,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。女性在职业圈里被歧视,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。
李敏这也不是说,对女性的身份自卑,只是,现实如此,凭一己之力岂能逆天,那种什么穿越过来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情节,是不可信的。人,是万能的,要知己知彼,才能百战百胜。
像她现在,先把话说在前头了,等于先做好人情公关了。好吧,她这是先向自己的男人撒撒娇,哭诉自己做点事都是这样艰难的。
朱隶果然是,把她的腰一搂,说:“本王知道王妃辛苦,王妃为了本王,为了北燕,都是付出了比别人都要多的努力。”
“王爷?”
“没事儿。如果你是想,在这里留下来,想刚好趁这个机会看看军队里军医们治疗士兵的环境和情况。本王只要你安全,答应本王绝对不到前线去,本王都是允许的。”
听他都一口把她要说的话都说了,李敏反而一怔,想他是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,怎么一猜这么准。
她肚子里能有几条蛔虫?她那满脑子塞满的东西,好像比他更重要的,无非都是那些药草和医书了。他能不猜出来?
手指在她小下巴上捏了下,说:“你以后,说不出来的话,不用说了,本王代你说就好了。免得你辛苦。”
李敏一片瀑布汗和黑线从额头落下,这一刻,怎么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孙悟空,在这个男人的如来佛掌心里跳着一样。
这边有人来找他,他日理万机的,根本是没有这个时间在军营里和老婆谈情说爱的。起身要走的时候,他终于是惦记起那件事,软声和她说:“你也别太恼了,别反而气着了自己。”
“我能恼什么?”他不提还好,他一提,让她直接撕了手里两片玉米饼。
“瞧瞧,你还说你不恼?”他拿眼珠子看着她那手。
李敏低头见着掌心里变成粉末的玉米碎。
见她稍微静下了心,朱隶语重心长的:“我叫你不用恼,是因为那是你的人,你一手教养出来的人,你应该比我清楚,更好的姻缘肯定在前面等着她。”
“是——”
听她这一声里貌似夹了道嘲讽,无疑是针对站在帐篷外的那个男人的。
孟浩明的脸,宛如真正被冷风刻出了刀渠一样。他低头能看见自己的拳头早握成了一团。
心如刀绞,可以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境。
要让他怎么办呢?他没有办法,没有办法像朱隶一样,给那个女人一生只要一人的承诺。他办不到。本来以为她可以理解的。可是,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前提。前提是,她不是普通的丫鬟了,她的主子,是天下最不可忽视的女子。
他看错了,把她看得太低了,以为她仅是一个能手到擒来的女子。结果,完全不是。
现在,他面前的路只剩下两条。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,和一般的男子一样,全副心机都花在事业上。等到哪天,事业成功了,可以再娶一个或许自己喜欢的女子。但是,恐怕,再也遇不到像这样让他心动的女子了。
另一条路,基本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里面存活下来的。娶了自己喜欢的,然后放弃了以后发展的机会。或许婚后开始他会很幸福,可终究会因为事业的瓶颈而郁闷,最终一样害了她。
紫叶和春梅,都蹲在木桶边,用打来的温泉水搓洗主子的脏衣。出于好奇,紫叶在春梅身上打量了下,发现,春梅的两只手腕都空空的,这令她低声的:“呀——”
“怎么了?”春梅被她声音给吓的,抬起头,问。
“我想——”紫叶小心翼翼的,拿眼睛边瞄她表情,边说,“姐姐的手镯子,那个喜鹊不会胆大包天到偷姐姐的镯子吧?难道姐姐担心丢了,找个地方先小心包裹了起来。”
“没。”春梅知道她说的是什么,一口否决,“我只是把它物归原主了。”
紫叶当场愣了,手里提起来的衣服滑落到了木桶里。
春梅埋头搓着一个袖口,好像根本不知道她的表情。
“我说,为什么?”紫叶焦急地问,“姐姐,为什么?!你是在担心喜鹊吗?孟旗主那种人,看不中喜鹊的。”
“世上美好的女子,哪里只有喜鹊和我,多的是,也多的是,有人想嫁给他。”春梅平心静气的,“不管怎样,他真娶了我的话,我倒怕他会终有一天后悔。再喜欢也没有用的,像他这种具有野心的男子,一个人爬到这个地步,艰辛万苦到了这个地步,要是因为一个女子功亏一篑了,他以后只要想到,都能不怨恨我吗?”
紫叶说:“可你是王妃的人。像我二哥,不就因为我讨到了机会。谁不想巴结王妃?”
“王妃是什么性子你能不知道?你二哥,是刚好顶了个肥缺,王爷正需要人但是找不到合适人选的时候。到时候伏燕回来,你二哥不一定能留下。王爷的事儿,王妃从来不会插手的。这是夫妻之间和睦相处的要诀。王妃是这么以为的。他能改成跟着王妃做事吗?不可能。他是个军人,从来都是王爷的人。”
紫叶听完她这段话心头砰砰跳着。应该说,大家都只看到朱隶很疼老婆,很疼李敏。但是,没有想到的是,这其中,李敏对老公那份尊敬,才是得到朱隶厚爱的基础。
好比皇帝,最讨厌皇后干涉政事一样。没有男人,会希望女人来干涉自己的事业,女人对自己老公的事情指手画脚,男人最厌恶至极。因为男人,大都比女人爱面子。
李敏是知道怎么御夫的,根本不是外人想的那种只会以色惑人的狐狸精。
即便如此,紫叶想到春梅这桩大家盼了许久的好事居然没了,而且不是因为喜鹊拆散的,心里更是不好受,说:“姐姐,过了这庙,可能都没有下一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