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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(修订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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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野景行骑着穿花蝶,马不停蹄地赶路。江清流遍托挚友,地毯式搜索自己的……爱、妾。对于这种敢给盟主戴绿帽子、令武林同道一同蒙羞的蠢贼,众大侠们还是非常恼怒的。

江清流的盟主令一出,现在整个武林都在通辑胆大包天的穿花蝶!

穿花蝶看见无数名门正派发出的追杀令,自己的画像贴满大街小巷,真个儿满腹血泪。这老贼极其狡猾,且又精通易容之术。她把自己扮成一个病弱书生,又把穿花蝶扮成书童。一路由穿花蝶背着,无数次避开名门正派的眼线。

先前穿花蝶还需要易容,两三天之后就不需要了——亲妈也认不出了。

穿花蝶不是没有反抗,他在这位大爷的饮食里把砒霜、鹤顶红、千日欢等等毒药都下了个遍。这家伙每次都是一顿老拳,打得他哭爹喊娘。然后第二天还要继续背着她赶路。

她找了一根藤条,一路赶着穿花蝶,简直不当人地使唤。连牲口都不如!

风度翩翩的穿花蝶,虽然是采花贼,那也是一个玉树临风的采花贼啊!在她手里没三日,已经是伤痕累累、皮毛零落、双目无神、两腿直哆嗦。

对此,薄野景行不止一次骂他绣花枕头,这两天更是直接叫草包了。大爷不好伺候,路上走得慢了,一顿拳打脚踢。化胭脂丸的酒不好,一顿拳打脚踢。衣服洗得不干净,一顿拳打脚踢。路人甲长得丑,一顿拳打脚踢。

穿花蝶痛不欲生,却又迫于淫威,不敢反抗。每日里驮着她用生命赶路。

这天晚上,下了一场小雨。

薄野景行本就是畏寒的,虽然已经是五月中旬,但雨中带点风露她就有此受不了了。她用手里藤条敲敲穿花蝶的头:“住店。”

穿花蝶不敢反抗,只好带着他去找客栈。这位大爷身娇肉贵,住店一定要住最好的店,还要花他的钱!穿花蝶用两条软成面条一样的腿又驮着她走了两三里路,到镇上,找到一家客栈住了下来。

这里夜晚的气氛似乎格外肃杀,家家户户天还没黑就关门闭户。穿花蝶累成一条狗,也没心情理会。等到进入客栈,薄野景行当然还是要了一壶好酒,然后化了两粒脂丸。

穿花蝶看着隔避桌的羊肉、烧鸡咽口水,薄野景行给他叫了一碗素面——用的还是穿花蝶自己的银子!

穿花蝶狼吞虎咽地吃着素面,嘴角还有被揍后留下的乌青。暖乎乎的热面汤入到胃里,他感动得几乎要哭出来。

薄野景行吃完胭脂露,又喝了半壶酒,这才让店小二安排一间上房,然后回房,换下衣服让穿花蝶去洗。穿花蝶捧着她的衣服出来,找到客栈里一口井边,拎了水洗衣服。

薄野景行毛病多,衣服洗完还要薰香,稍微一点不如意,绝对一顿胖揍。他在井边洗衣服,听见掌柜跟下面的人议论惊风坞的灭门惨案,也明白这里的百姓为什么不到天黑就不敢出门。

不过那关他什么事,他都快活不下去了!

而当他洗完衣服,晾好之后,他看见了几个人——江清流!

穿花蝶可不是一般的采花贼,一般的贼能在沉碧山庄偷摸进出吗?他也是江湖中响当当的人物好不好!说时迟,那时快!他飞扑过去,一把抱住了江清流的腿。如同久旱逢甘霖,如同他乡遇故知,穿花蝶放声大哭:“江盟主,救命啊!!”

江清流一低头眉头就皱到了一起,一个人,蓬头垢面地抱着他的腿。他有心避让,那人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:“江盟主,在下瞎了狗眼,在下再也不敢了!盟主务必救小人性命啊!”

江清流仔细端详了此人一阵,只见他脸上多处乌青,衣衫褴褛,双手被泡得发白,两腿还直打颤。江清流看了梅应雪和宫自在一眼,二人均表示不认得。

因为在惊风坞的灭门案中发现了牛毛金针,跟杀死苏七夕的凶器颇有此相似之处。松风山庄的庄主苏解意也赶了过来。这时候正值四人处理完惊风坞的尸首回到客栈。

此人见四人表情,终于痛哭失声、追悔莫及:“江盟主,我是穿花蝶啊……求求您把您夫人领回去吧,哇呜呜呜——”

江、梅、宫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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